事實糾錯7月13日A 10版《微公益助學活動》一文第11行,“善款將在2012年8月31日與利群陽光的善款共同發放給受資助的學生”中,“2012年”應為“2014年”。
  文字更正●7月13日廣州讀本AⅡ09版《那些年橫渡珠江的領導們》一文(編輯:餘亞蓮校對:豐衛平)第4小標題第5段第3行,“陪訓”應為“培訓”。●7月13日B 08版《茶店(上)》一文(編輯:侯虹斌校對:石立軍)第1段第2行,“準本要出門時”應為“準備要出門時”。
  欄目編輯:楊小潔差錯舉 報 電 話 :(0 2 0 )8 7 3 8 8 8 8 8 (0 7 5 5 )8 2121212讀者麥耀強先生等來電對本報提出指正意見,特此鳴謝。  (原標題:實事求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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